八律师上书最高法院追问恶意提款判无期
2008-03-12 13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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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报讯 昨日,北京市瑞风律师所律师李方平,联合7名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名为《关于刑法及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亟待修改》的公民建议书。
2006年4月21日晚,在广州打工的许霆,到广州市商业银行的某ATM取款机上取款。他的账面余额仅有170多元,也只想取款100元。但他发现,取款机吐出1000元,账面仅扣除1元。许霆利用银行系统的这个错误,分171次取走17.5万元,并叫来朋友郭安山取款1.8万元,二人各携所取款项潜逃。许霆逃亡一年后被警方抓获,日前以盗窃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。
建议书中指出,判处许霆无期徒刑适用的法律依据量刑幅度太僵硬,出现了刑罚断档现象,造成了适用刑罚上的不衔接。同时,目前适用的《刑法》与《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分别发布于1997年和1998年,以10年前的罪刑标尺来衡量今天的犯罪行为,实在不符合社会实际。 (据《中国青年报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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